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非法捕捞1645公斤水产品

被告人获刑10个月并赔偿12.18万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浩燕 通讯员 宣彦彤)3月17日,海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当庭宣判。同时,为震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法院还组织了10余名涠洲岛村委干部及岛民在涠洲人民法庭就地连线旁听庭审。

  2024年9月11日,被告人叶某松驾驶渔船搭乘其雇请的6名工人,行驶至海城区斜阳岛附近海域,使用加装电线的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次日,叶某松在该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船上的1645公斤虾、蟹等渔获物及电球、渔网等作案工具被依法扣押。

  检察机关对叶某松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松在禁渔区使用非法捕捞工具进行捕捞,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赔偿生态修复金121880元及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等。

  “渔业资源是渔业生产发展的物质基础,进行合理的、有计划的捕捞是保证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禁渔区及禁渔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海洋水生动物的正常生长、繁殖、休养,有利于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本次公开庭审不仅是对被告人叶某松的违法行为进行审理,更是对广大渔民群众的警示和劝导。”宣判结束后,审判长结合该案进行以案释法,向旁听庭审的家属及涠洲岛村委干部、岛民普及非法捕捞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呼吁大家共同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非法捕捞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高额的赔偿,真是得不偿失!”“经过法官的普法之后,我们对非法捕捞的认识更加深刻。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在日常捕捞作业中遵纪守法,不碰红线。”参加旁听的涠洲岛群众深受教育和启发,纷纷表示要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人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守护美丽的涠洲岛。

 
     标题导航
2025年全市“智慧农机赋能 助力春耕生产”现场会在合浦举行~~~
~~~
~~~
海城区深化“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
~~~
~~~造型盆景广受市场青睐
~~~
合浦县构筑空地一体化“防火墙”~~~
~~~
开展全面培训 演示操作过程~~~
~~~被告人获刑10个月并赔偿12.18万元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聚焦
   第04版:国内
   第05版:珠城金融
   第06版:记录 副刊
   第07版:人文 副刊
   第08版:国际
智慧农机展身手 助力春耕稳增收
北海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我市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打造智慧采购新格局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罗汉松生产基地面积超3万亩
开展排水设施汛前隐患大排查行动
全力守护森林安全
车主误购“统筹险” 风险隐患需警惕
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
非法捕捞1645公斤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