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从“忧居”到“优居”,农村危房改造不仅解决了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更同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前房子墙体开裂,住着提心吊胆,现在新房又稳固又敞亮,还配套有清洁厨房、卫生间,住着舒适多了!”刚搬进崭新、舒适的新家,合浦县公馆镇铁山村村民老李喜笑颜开。
今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四级联审机制,确保政策精准到户。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各乡镇的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四到场”工作要求,加强对危房改造质量、施工安全和进度情况监管服务,切实筑牢危房改造“安全堡垒”。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乡镇公示栏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改造对象名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针对不同危房类型与农户实际,我市推动“一户一策”精准改造,其中对C级危房量身定制修缮方案,聘请专业施工队伍开展加固作业;对D级危房依规实施拆旧建新,同步落实新建房屋抗震设防标准。为破解特殊困难家庭“改不起、建不了、缺技术”难题,我市积极统筹中央与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通过乡镇政府协调施工队代购代建、集体和乡亲互帮互助等方式,按照建设标准兜底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2户,有效解决群众自筹资金难题。
另外,市、县住建部门为每名危房改造户指定专人跟进服务,直接与农户“面对面”沟通、“点对点”服务,协调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切实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同时,结合当地农时、台风季和汛期特点,为不同农户制定申请改造、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完成时限和举措,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按时保质完成。
我市将继续落实农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让老百姓住得安心,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