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案
当庭宣判敲响禁渔警钟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浩燕 通讯员 宣彦彤)6月20日,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当庭宣判。为充分利用典型案件以案释法,法院组织涠洲岛50余名渔民群众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远程旁听庭审,严肃的庭审现场变成沉浸式普法课堂。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1月6日,被告人张某提、林某七分别驾驶渔船,搭乘工人航行至涠洲岛石油平台附近海域,使用底层双船拖网的形式进行捕捞作业。2024年11月9日22时许,张某提、林某七等人再次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捕捞作业时,被北海海警局海城第二工作站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渔获物共计18610公斤。经鉴定,张某提、林某七用于捕捞的工具为双船有翼单囊拖网,网目平均尺寸为33.13毫米,属于禁止使用的渔具;捕捞作业海域位于南海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属于禁渔区。经评估,查获的渔获物价值共计111660元。

  检察机关对张某提、林某七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庭审理后认为,张某提、林某七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被告人赔偿生态修复金204710元及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等。

  为强化警示教育,涠洲人民法庭干警分赴涠洲岛北港避风港、东湾港口、石螺口海滩等渔民聚集度高、人员流动频繁的重点区域,积极引导渔民群众通过手机在线观看庭审直播,“云旁听”司法审判全过程。法庭干警以“线上旁听+现场普法”的方式,切实做好非法捕捞警示教育,为禁渔期秩序维护筑牢法治防线。

  “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到,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个案件,1.8万公斤渔获物就属于情节严重,除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外,还要承担生态赔偿,实在是人财两空、得不偿失。”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审理事实与判决结果开展现场普法,向现场及线上旁听的群众,逐一解释非法捕捞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从禁渔区、禁渔期的界定到禁用工具的范畴,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引导渔民从案例中明晰法律红线,自觉抵制非法捕捞,共同守护涠洲岛海域生态防线。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聚焦
   第04版:国内
   第05版: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版
   第06版:粤桂琼十三市报业联盟专版·防城港
   第07版:广告
   第08版:国际
寻味海丝古茶 探访梅嶂秘境
把中医药健康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抽检水稻种子 打击违法行为
执法竞赛展锋芒 北海夺魁载誉归
织密救助网 夏日送清凉
口袋公园展现生态美
天地正气铸英魂
中华民族一家亲 送医送药暖侨心
边界调解化纠纷 粤桂携手暖民心
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案 当庭宣判敲响禁渔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