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无理由”并非“无条件”

  据《工人日报》报道,不久前,笔者在北京一家“线下无理由退货示范店”体验了一次无忧退货——只要小票齐全、吊牌没拆、不影响二次销售,收银台的退货流程与购入时同等“丝滑”。随着推荐性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正式实施,“无理由退货”将成为更多实体店的服务“招牌”。

  点评:解决“退货难”,不是小事,它关涉消费者“后悔权”的保障。鼓励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是提升消费体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不过,“无理由”并非“无条件”,一场消费行为中,商家拿出诚意,消费者也须有诚信。通过完善信用制度、健全申诉渠道、优化退货细则等,能够防止少数消费者“钻空子”“薅羊毛”,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而线上交易中,消费者“所见”不一定是“所得”,这也是为何网购商品“无理由退货”是强制要求。近日,多个电商平台宣布对“仅退款”规则进行调整,保障商家公平经营,防止出现商家钱货两空的情况。线下鼓励“无理由退货”,线上优化退款规则,制度和规则适时调整,是有关部门和平台企业在消费者与商家间的精细平衡,为的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更为舒心的消费体验。这样,商家做生意少顾虑,消费者购物有保障,线上线下都将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珠城评论
   第03版:文明校园创建
   第04版:时事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
“知产”变“资产”,激活创新“一池春水”
把企业负担减到实处
“一票游多日”折射旅游业向链式经济转型
“无理由”并非“无条件”
男性确诊子宫肌瘤,医学论文怎能“雌雄不辨”
畅游北海
AI客服需要添加“人情味”
在中国式现代化浪潮中激荡青春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