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截至2025年3月12日,尚有2-2405、3-2401、4-1501、4-1901、4-2001、4-2201、4-2302、4-2404、4-2502、4-2504、4-2503、5-0309、5-706、5-0705、5-0711、5-0712、5-1008、5-509、5-901、5-1105、5-0616、5-1305、5-0815、6-1603、6-2002、6-2902、7-0804、7-1804、7-2305、7-2405、7-2105、7-2205、7-0806、7-1105共计34户银行按揭账户断供,总计金额为106.5万元。银行已从我公司按揭保证金账户划扣。
2. 截至2025年3月12日,尚有7-2205、4-1104、4-2404、4-2503、7-2305、4-901共计6户首付款分期欠款共计42.6万元。
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首付分期借款合同以及银行按揭借款协议书约定,上述业主已违约。自首付款分期欠款到期以及业主银行断供后我公司多次联系业主还款事宜,均以种种理由借故推拖。现我公司特发此公告,望以上首付分期欠款及断供欠款业主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并履行还款义务,并在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缴清所欠首付分期款及断供按揭款。否则,我公司将依法向法院起诉,追偿欠款及违约金。
广西惠喆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