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游艇“带病”载客观光 2026年04月13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龙琪)近日,一艘游艇在多项安全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擅自搭载乘客出海,被北海海事部门依法查处。

  记者从北海海事局获悉,近日执法人员通过智慧海事系统监测发现,“阳光××”游艇在重要安全缺陷尚未整改到位的前提下,擅自搭载乘客驶往涠洲岛至斜阳岛附近水域开展观光活动,严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精准锁定该艇违法航行轨迹,第一时间通过甚高频通信责令其立即返回指定水域,并同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全部安全缺陷整改,在复查合格前,严禁该艇开展任何载客航行活动。目前,北海海事局已依法对“阳光××”游艇作出行政处罚。

  为从源头遏制非法营运、冒险航行等行为,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贯专项行动,推行“一对一”说理式普法,向游艇俱乐部、船主及驾驶员详细讲解船舶安全缺陷的现实危害,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处置后果: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涉及此类违法行为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责任船员最高可处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执法人员表示,我市对船舶“带病航行”始终坚持“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市各游艇俱乐部及船舶所有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改船舶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杜绝“带病航行”“冒险开航”等违法违规行为。